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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多元繳稅管道任您選擇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110年房屋稅繳款書自4月中旬已陸續寄送,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自即日起提供以下多元繳稅方式:
1.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110年6月2日前,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繳納。
2.110年4月26日起至6月2日前,可使用自動櫃員機繳納,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限制。
3.110年6月2日前,亦可選擇以電話語音(412-1111/412-6666代碼166#)或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使用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稅。亦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納。

該處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除可向該處申請補發稅單,亦可直接利用下列方式快速繳稅:
1.於110年4月26日至6月2日間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臺灣行動身分識別TAIWAN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繳稅款。
2.利用多媒體資訊機(驗證方式同線上查繳稅,金融憑證除外),列印繳納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房屋稅科 科長陳世榮 電話:02-89528200轉242
撰 稿 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房屋稅科 股長薛稚蓁 電話:02-89528200轉242
新聞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企劃服務科 股長劉渟琳 電話02-89528200轉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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