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指出,除規劃新增設4處路段外,針對其他噪音車常出沒的路段,也安排每年100場次「移動式聲音照相」,機動性的進行執法,以多管齊下方式,加強噪音車管制。
環保局說明,北市目前共有4處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均架置在道路限速為50公里以下之路段,依110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只要車輛行經該路段時之噪音超過86分貝,就會被自動拍攝紀錄。為維護執法公正性,量測超標案件,會先進行背景音量修正、並確認風速小於5m/s及無降雨等氣象條件,同時保留紀錄事件前後3秒影像,以釐清噪音來源未有其他音源干擾,以最嚴謹的方式,判定是否達裁罰標準。
統計今(110)年至7月底,北市4處測站拍攝到2,748件超標案件,經檢視符合裁罰標準計203件,其中128輛為白牌重型機車,26輛大型重機,49輛為汽車,量測到的最高分貝數為105.8分貝,次高也有102.8分貝,均超過噪音管制標準86分貝甚多。該局依噪音管制法規定,對違規車輛依超標的情況,處以1,800元至3,600元之罰鍰。
此外,現有4處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以架設於士林區仰德大道一段拍攝到超過86分貝的案件數1,638件最多,約佔60%,主因陽明山常有大批車友跑山夜遊,如有不當改裝或操駕情形,就容易超標,但相較1月架設初期,超標件數亦逐月下降。
環保局表示,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自1月啟用迄今,設置地點的環境音量平均下降約3到5分貝不等,各執法點之超標件數皆有逐月下滑趨勢(詳如附表),除噪音車輛擾民較以往改善,對於機關的人力運用及執法效率均有所提升。
環保局呼籲車主,應避免行車時油門高速拉轉不當操駕的行駛方式,或不當改裝車輛,以共同維護市民居住生活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