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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文萌樓懸掛布條表達訴求, 文化局已於今日辦理現勘了解相關情形。

文化局於昨(4)日接獲陳情,表示直轄市古蹟「文萌樓」所有權人於古蹟本體外懸掛「文萌樓不要成為大直案,孤兒寡母無力承擔公安危險,市定古蹟文萌樓11/1起停止營業(危險!不要來!)」等布條,有違反文資法遮蔽古蹟之疑慮,本局立即於今(5)日邀集4位文資委員前往文萌樓,並針對懸掛布條是否有遮蔽古蹟及所有權人未事前通報主管機關,即逕行懸掛布條表達訴求等情事辦理現勘。

 

直轄市定古蹟「文萌樓」所有權人擁有其建物所有權,然土地所有權為屋主與臺灣銀行租借。文萌樓自109年5月開始進行修復工程至111年5月7日開幕啟用,修復過程中文化局為協助維護文化資產,除補助本案修復再利用計畫及修復工程費用,也協助所有權人向文化部文資局爭取經費,共補助800萬元,同時定期辦理管理維護訪視會勘,協助所有權人營運管理文萌樓。有關鄰近文萌樓之都更案件已於96年提出都更申請,並於101年事業計畫中將直轄市定古蹟「文萌樓」納入規劃範圍內,且依據文資保存法提送監測保護計畫至本局審查,本局亦召開多次審查會議,針對所有權人提出施工期間保護措施及山牆是否保留等建議進行協調,最終於112年2月3日核准本案監測保護計畫。而後所有權人提出古蹟壁紙因鄰近工程剝落,要求更換之訴求,本局亦已於112年7月13日邀集委員辦理現勘,並協調施工單位承諾全面更換並定期檢視協助復原壁紙,以保存維護文化資產。惟所有權人認定鄰近施工造成營業損失求償之訴求非屬本局行政裁量範圍,所有權人應自行舉證,並透過民事法律尋求解決途徑。

 

鄰近施工單位於會勘現場表示,本案施作工程均依文化局核准計畫監測古蹟狀況,並將每月監測數據提送文化局備查,針對所有權人以布條宣稱工程有公安危險已損及商譽,應儘速移除懸掛抗議布條,否則後續不排除提出民事訴訟。

 

今日現勘後經文資委員決議,目前鄰近工程近日無施工行為且監測古蹟相關數據均無異常,惟文萌樓所有權人未事前通報文化局,即逕行懸掛布條已有違反文資法之嫌,屋主應儘速撤除布條,文化局將另行召開諮詢會議討論處理情形。同時臺北市古蹟及歷史建築密集,故新建案開發及文資保存衝突的案件會越來越頻繁發生,文萌樓鄰近工程自規劃施工至實際施作期間,文化局局均依文資法持續辦理管理督導和審查,處理已相當細緻,呼籲雙方仍應冷靜思考妥善溝通,尋求對古蹟最有利之保存維護方式。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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